㈡、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目标。按照《2012年承德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方案》和《2012年承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要求,科学、有序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确保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消除动物疫病隐患。
㈢、检疫监督目标。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出县境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检疫合格出证率、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关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率、合格发证率达到100%。动物规模养殖场(户)监管率100%。
三、行动计划
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从3月1日开始,到4月10日结束。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按市秋防实施方案执行)。以免疫注射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集中免疫行动
1、强制免疫计划。牛、羊是O型和亚洲Ⅰ型口蹄疫(奶牛还包括A型口蹄疫)及布鲁氏菌病(布病所有羊、肉牛每年免疫一次,犊牛、羔羊先检后免);猪是O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禽类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犬为狂犬病。羊痘和牛气肿疽等其它动物疫病为发生过疫情的个别乡镇(详见2012年强制免疫计划表)。
2、免疫程序与方法。
(1)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包括肉鸡)在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的指导下,实行程序化免疫。其中奶牛口蹄疫免疫由原来的一年两次变为三次,即每四个月免疫一次。
(2)各类散养户实行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加补免周的免疫制度,每月的第四周为补免周,并逐村固定补免日,对未免和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补免畜禽要及时记录到档案中。
(3)具体免疫程序使用疫苗、免疫方法等均按照《2012年承德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和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执行。
3、使用国家公布正式生产厂家生产的疫苗,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供应,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供应不断档。
4、防疫档案和标识管理。凡进行强制免疫的畜禽必须全部建立统一的防疫档案(见附件),并实行微机化管理。要求填写内容全、数字实、记录清晰。按规定填写、发放免疫证明,牛、羊、猪要求一畜一证,禽类一户一证(规模养殖场户为一批次一证),牛、羊、猪要全部佩带有二维码的畜禽标识,实行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