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围政办通〔20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强制免疫工作为重点,抓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县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
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握规律科学预防,监测先行准确分析,预警预报化解风险”的防疫理念,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布鲁氏菌病、鸡新城疫六种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兼顾做好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目标,保障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动物疫病造成的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力争“内疫不发生,外疫不传入”。
㈠、免疫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布鲁氏菌病、鸡新城疫六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对狂犬病要力争做到全面免疫,对牛气肿疽、炭疽等疫病要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同时做到免疫证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均达到100%。其他动物疫病免疫按照《2012年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