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治理林业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治理林业公路“三乱”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豫政纠明电〔201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林业公路“三乱”工作,要在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监督年”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取得的成绩,正视存在的问题,把治理林业公路“三乱”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二、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林业公路“三乱”。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木材检查站、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或人员在公路上拦车、检查和处罚,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严禁非执法主体单独上路执法,严禁只罚款不开票据等公路“三乱”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木材检查站、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涉路执法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检查要突出实效,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规范执法为目的。省纠风办、各省辖市纠风办将适时组织暗访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公路“三乱”案件,均视为顶风违纪从严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公路“三乱”案件,除追究涉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从严追究值班单位、发案单位以及当地有关领导失职失察的责任。省政府纠风办将把所在单位列为下一年度重点监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