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特点,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实行分类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促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根据“十二五”期间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革方式方法,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与依法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
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心,进一步做好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同时,注重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与国资监管机构、省管企业有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国资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抓好与加强有效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抓好《
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编印全省国资系统“六五”普法学习读本,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