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各省管企业,各省辖市国资委(局、办),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我省国资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已经顺利实施完成。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期间,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观念明显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对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水平,推进国有企业依法治理和合规文化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国资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核心目标,推动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省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决策、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明显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的水平明显提高,在国资系统内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