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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加强储藏设施建设,结合农业部马铃薯储藏保鲜技术项目资金,鼓励扶持农户因地制宜建设贮量在10-60吨的标准贮窖,按项目要求进行补助。同时对在园区外建设的具备调温调湿功能的高标准马铃薯仓储设施,存贮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的每个补贴20万元,总计支持资金100万元。

  三、加快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促进马铃薯顺畅销售

  1、组建县马铃薯协会。建立县马铃薯产业发展办公室,组建县马铃薯产业协会。将全县各级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全部吸收到协会中来,形成完备的种子研发、商品薯生产、加工、贮藏、销售体系。支持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工作经费及人员培训和马铃薯产业考察。

  2、打造名优品牌,总计支持资金3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统一注册“围场马铃薯”商标,并完成河北省名优品牌和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10万元用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或协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推荐会展位费补助。

  四、加快马铃薯产业龙头企业建设,提高产业整体水平

  1、建设马铃薯物流园区,在龙头山、道坝子、半截塔沿线建设马铃薯集散地(物流园区),建设储藏设施、交易市场、现货交易区及电子商务交易区,年内完成规划选址、土地收贮、招商等工作,并开工建设。支持资金100万元。依托物流园区,在马铃薯主产区朝阳湾、克勒沟、牌楼等乡镇谋化建设三个二级交易市场。每个市场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共计90万元。物流园区内建设具有调温功能,高标准的大型马铃薯储藏设施,存贮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支持资金100万元。对龙头企业在京津等地开办销售围场马铃薯系列产品专卖连锁店,且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发挥拉动作用好,为围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奖励资金10万元。

  2、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进一家投资2亿元以上,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对我县马铃薯产业发展拉动力较强的深加工企业,在龙头企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支持贷款贴息200万元。

  五、筹办马铃薯文化活动 ,根据马铃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列支部分资金,筹建围场马铃薯文化展示中心、举办首届“中国(围场)金秋马铃薯文化艺术节”。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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