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解决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行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年初将总体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年终兑现奖惩,对完不成工作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蔬菜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资金及各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重点向设施蔬菜倾斜。对集中连片10个以上达到标准的塑料大棚(冷棚)和日光温室(暖棚)给予补贴;对集中连片占地30亩为单位的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小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给予补助;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5个蔬菜产业综合示范园区(坡字、郭家湾、御道口、扣花营、半截塔)给予补贴;对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专业合作组织,给予重点扶持;对获得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称号的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继续给予奖励,同时对其所在乡镇政府给予产业考核加分鼓励;对土地流转种植蔬菜的大户或企业,启动支农信贷,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流转大户给予基础设施补贴。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蔬菜市场建设。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企业和科研单位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生产、流通。加快推动蔬菜批发市场的招商引资建设进程。加快菜市场建设,提升菜市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带动能力。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蔬菜菜交易市场项目做为重点,在各项税费及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给予减免或优惠。

  (四)加强安全监管。县农牧局要加大有效防控措施的试验、示范、推广,让菜农有方可用、有方会用;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和蔬菜检测合格率纳入各乡镇考核指标,强化乡镇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意识,形成乡镇管农户,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管门店,农户管质量的管理网络,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选择培育一批发展蔬菜的好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蔬菜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示范交流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面向京津市场,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大力宣传我县的特色和知名蔬菜品牌,提高全县蔬菜产品在京津市场的知名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