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在畜牧业发展中的资金、土地、融资等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县督考办要将畜牧业发展列入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任务,分解到乡镇、部门、落实到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防疫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测、饲料兽药保障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安排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项目。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
(四)强化技术服务。健全畜牧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职能。开展农牧民养殖技术培训,加快推广优质饲草饲料生产、畜禽舍饲、品种改良、疫病防控、快速育肥等先进实用技术。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的监测行动,建设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
畜牧法》、《
草原法》、《
动物防疫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