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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五)粪污无害化处理环节。坚持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大力推广“养殖小区(场)+沼气池+生态种植园”循环经济模式,在有效控制疫病提高畜产品安全系数的同时,实现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全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一)创建县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将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作为提升全县畜牧业整体养殖水平的关键环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县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总量达到250个,其中:肉牛标准化示范场120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2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0个,肉羊标准化示范场40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20个,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贴。全县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标准,带动和推进全县畜牧业标准化升级上水平。

  (二) 培育壮大产业龙头。坚持把龙头企业做为产业发展的核心环节,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加大招商力度,力争新上投资2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带动产业快速发展。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畜牧业发展协会,按照产业化发展的需求,按产业类别组建二级合作社,提高产加销一体化水平。

  (三)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并鼓励企业把自主品牌在大中城市建立销售区或销售网点,把品牌做大做强。到“十二五”末,争创省级驰名商标或知名品牌2个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改革,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力度。

  (一)认真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到2012年末,完成全县草原资源普查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将可利用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在草原管理机制上,认真落实草原承包工作。保持草原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起我县草原保护的长效机制。确保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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