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养责任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有力。县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县域内农村公路养护需求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缺口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2)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按照管养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单位名称、规格、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工作标准、内业资料在全县范围内实现统一、规范。
(3)养护覆盖面不断扩大,养护质量稳步提高
①所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80%,村道不低于60%。
②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较高,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80%,并保持稳定。
县道、乡道及通班车的村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③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并保持稳定。
④创建县乡道省级“文明示范路”里程不少于所辖县道总里程的20%、乡道总里程的10%。自行创建村道“文明示范路”里程不少于所辖村道总里程的10%。
2、示范乡(镇)要求
(1)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专职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管养范围和职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工作标准、内业资料齐全、规范。
(2)养护覆盖面不断扩大,养护质量稳步提高
①所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乡道不低于95%,村道不低于80%。
②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较高,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管养农村公路总里程的85%,并保持稳定。
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及通班车的村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③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并保持稳定。
④创建完成村道“文明示范路”里程不少于所辖村道总里程的15%。
3、示范村要求
(1)辖区内村道路面平整、整洁,边沟及排水设施齐全。
(2)群众爱路护路、积极参与辖区内村道的综合治理。
(3)没有占道晒粮、堆积建筑材料等影响村道交通等行为。
4、养护效果
(1)路面平整、整洁,无垃圾、抛洒物等杂物堆积或覆盖现象;无打场晒粮、摆摊设点,无水泥板、砖、沙石等建筑材料堆积侵占现象;路面排水畅通;沥青路面无坑槽、松散、沉陷、拥包等严重病害;水泥路面无破碎板、错台、坑洞等严重病害;路面预防性养护及时,病害处理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完整性,宽度设置满足设计要求;无垃圾等废弃堆积物和水泥板、砖、沙石等建筑材料堆积、侵占现象;路肩培护平整、坚实,横坡顺直;边坡稳定,无杂物;边沟、涵洞等排水设施完整、通畅、功能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无缺失、无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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