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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政府系统政务督办工作细则的通知


  (三)实事求是原则。政务督办工作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四)严格保密原则。领导批示有涉密、敏感性内容的,要严格限定发送范围,做好发送登记;所有督办事项及相关资料,要视同正式公文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政务督办主要对以下7方面进行督办:

  (一)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需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督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三)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类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督办事项及民生实事。

  (五)与政府相关的省、市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

  (六)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七)其他需进行督办的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 政务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需要督办的有关事项按程序报经市领导审批同意后立项。

  (二)交办。立项后,根据督办事项内容、性质由交办单位向承办单位下达工作任务。需多个部门共同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三)承办。承办单位对交办的事项,应按要求及时认真办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或客观条件所限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事项,承办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告进展情况,由交办单位按程序报经市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四)现场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督办,协调解决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大事项,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适时组织督办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实际,进行现场督办。疑难复杂的事项,由市领导牵头督办、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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