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收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4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1日)废止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施行《湛江市区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的通告
(湛国土资(通告)〔2009〕1号)
《湛江市区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布施行。
附件:《湛江市区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湛江市辖区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
2008年5月,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市辖区镇级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为增强实施镇级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可操作性,统一市辖区镇级土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对镇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标准的调控,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湛江市辖区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
一、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取范围
(一)政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协议出让,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等条件,经依法批准的;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且申请协议出让,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等条件,经依法批准的;
(四)划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条件,经依法批准办理出让的;
(五)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经依法批准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镇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的确定及计算方法
(一)政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为土地交易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