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货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加强校车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法规和标准规定。严格按规定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对全省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全面联网联控。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继续强化民航、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
3.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积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加强和规范城镇地面开挖作业管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 “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
4.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技术,2012年年底前,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鼓励企业搞好尾矿综合利用。2013年6月底以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要求完成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建立全省非煤矿山采空区登记档案,实施采空区监测监控科技示范工程。以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HSE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达标为载体,切实加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事故。
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 “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和地铁工程安全监管。全力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实时监控系统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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