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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赣府字〔2012〕8号 2012年01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九江市修水县山口镇等17个镇村为我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现予公布。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是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的重要载体。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 妥善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认真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严格保护措施的同时,进一步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加大开发力度,促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
江西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修水县山口镇
  都昌县苏山乡鹤舍村
  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
  黎川县华山场洲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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