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原双拥碑地区、中心商圈周边等区域城市管理界限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11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市管理体制和职能权限调整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04〕6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原双拥碑地区、中心商圈周边区域城市管理责任划分,以及市城管局直管道路管理外延范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原双拥碑周边区域管理范围
以文化路与原双拥碑周边圆弧形区域为界,圆弧形区域(到墙)由市城管局负责管理;文化路由云龙区负责管理;原双拥碑花坛由云龙区负责管理(详见附件1)。
二、关于中心商圈及周边区域管理范围
金鹰商厦南立面以南(西至中山北路、东至彭城路东侧)、彭城路东侧建筑物立面以西由市城管局负责管理;金鹰商厦南立面及东延至河清路以北区域及富庶街全线由鼓楼区负责管理;中山北路与彭城广场北广场由市城管局负责管理。(详见附件2)
三、关于市城管局直管道路管理外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