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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三)地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体系工程项目。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地震现场指挥平台,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优化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建立地震灾情速报获取平台、地震应急响应平台、应急通信保障平台;建立市级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完成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市级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级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以当地消防支队、其它部队或预备役为主体,建立一支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程项目。建成集新闻采集、编辑、播放和传输功能于一体的市级防震减灾新闻发布中心,网络传输平台和资料库;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拓展创新宣传形式,健全以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网络。建立社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每个社区设立一处宣传栏、一个永久性宣传标志、一套宣传展板。
  (五)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新建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100%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抗灾设计和建设,指导完成存在隐患的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抗震加固,实施依托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防灾避难场所试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防震减灾指挥部建设。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切实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市、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县级地震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切实建立起“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规划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并切实做到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相衔接。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把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各方面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及时落实,满足地震监测、台网运行、震情跟踪、震灾预防和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力度,科学编配人才结构,优化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比例,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技术过硬、保障有力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起完善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坚持把地震科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及地震应急保障能力方面的科学研究,努力培育一批创新型的地震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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