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强化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预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预案评审、备案、动态更新和演练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与涉及地震有关次生灾害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准备、应急检查和现场指挥等工作制度,完善指挥调度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市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地震灾害评估系统,提高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传输能力,完善灾情速报网,完成市及所有县(市、区、经济开发区)“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市、县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强化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和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建设,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的技战术水平和快速机动能力。切实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加大政府投入,按标准要求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度和紧急配送机制。
(六)着力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七)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宣传能力建设,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强化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规范和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
五、重点项目
(一)地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完善和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完成形变应变台网建设,对现有测震、前兆台网分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强震动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工程;实施重大工程地震预警系统项目建设。
(二)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程项目。完成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工作;全面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完成规划总量50%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至少完成1个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重要基础设施、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等为主要对象的城市综合震灾服务平台。推进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和防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