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实施和完善形变应变台网建设工程,强化对重点地区地震前兆观测,提高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推进地震预测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加强对重点地区的震情跟踪、地震异常信息的落实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强市、县专业地震台网建设,强化对企业专用地震台网和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及时更新地震监测设备,加快实现地震监测台网现代化。推进强震动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强震动观测网络,开展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将自动紧急处置技术,纳入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主干输油输气管网、电网等重大工程的安全运行控制系统,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力度,完善保护标志,清理干扰源,依法妥善处理影响地震观测的各类事件。
(二)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和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切实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抗震设计,完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建立抗震设防要求联合监督检查机制。
(三)不断夯实城市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完成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工作,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并将其成果切实应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加快推进在役建筑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工作,加大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建筑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力度,并根据普查鉴定结果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消除地震致灾隐患。重视和加强对病险水库(包括闸坝)、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质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评估和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地震工程基础建设与技术开发应用,组织开展新型结构抗震、隔震、减震和健康诊断等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认真总结和推广应用。
(四)稳步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作,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新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农村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和村镇公用设施,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与施工。完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对新建农村民居采取有效抗震措施,积极支持农民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房,引导农民建设抗震安居房。全市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4处农村民居防震安全示范点,进一步扩大示范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