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现予以发布。
一、《公报》指标按学年度统计,即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
二、小学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中均含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对应数据。
三、初中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普通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四、普通高中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部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
五、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技工学校有关数据按惯例采用的是2010年数据。
六、普通高等学校折合在校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学生数×0.1+自考助学班+网络本专科。
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八、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0.5。
九、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不含分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数据。
十、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不含分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数据,学生总数为折合在校生。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1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教育系统全面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科学协调发展,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