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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强化责任管理,加快推进第二批项目学校编制科学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

  第二批项目学校要加强示范校建设的领导,落实责任管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近期,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复核,并继续实施抽查现场答辩机制,基本程序和要求与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立项时基本一致。已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发展示范校的项目学校做好现场答辩准备工作,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学校名单和答辩具体安排将于近期在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示范校专栏公示(www.tvet.org.cn)。

  三、加强申报管理,认真筹备第三批项目学校的遴选、申报和支持建设工作

  按照计划,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上半年启动。为做好第三批项目遴选申报和评审复核工作,教育部拟采取项目库管理机制。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省重点扩权县按照《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认真筛选备选项目学校。市、县属学校,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统一汇总后,省属学校由主管厅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入库学校名单,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评审将从入库学校中产生。被确定入库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立项”子系统上报至中央数据库。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第三批项目学校遴选申报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入库学校项目申报指导,支持改革发展基础好的备选项目学校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加强建设,为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申报立项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地方预审推荐

  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学校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召开首批国家改革示范学校项目联系人与拟申报学校相关人员的交流会,深刻领会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内涵,全面把握申报重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地申报项目学校进行预审遴选工作,拟推荐申报的市、县属项目学校(含技工学校),由省辖市市级、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部门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省属学校经所属厅局同意后,直接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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