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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通知

  (一)树立以“幼儿为本”的办园宗旨,坚持“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教育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前教育机构要严格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南,以教育部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即将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标准,深入挖掘《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教育内涵,贯彻“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教育原则,加强以维护“幸福童年”为核心的公众儿童观和教育观的塑造,把“培养让儿童获得终身受益的品质”作为幼儿园一切保教工作的价值取向。
  (二)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与指导
  一要严格控制班额。各学前教育机构要严格按照《规程》中有关编班要求,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原则上小班(三至四周岁)二十五人,中班(四至五周岁)三十人,大班(五周岁至六或七周岁)三十五人,混合班三十人。根据目前我市实际情况,各年龄班幼儿按照上述国家规定的班级核定标准最多不超过5名。二要严禁以“幼小衔接”名义举办学前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幼儿园与小学校园内认真清理以“幼小衔接”为名义举办、提前教授小学课程的学前班。三要规范兴趣班、特色班的管理。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名,在幼儿园一日活动时间内单独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另外收取费用举办兴趣班、特色班。不得以各种课程、课题研究为名,向幼儿推销或摊派教材、学具。四要规范课程和教材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选择适宜的教育内容,落实《纲要》要求,建立符合实际、突出地域特色的科学的园本课程方案,示范性幼儿园要在课程建设中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五要建立并落实一日活动组织规范制度。各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把幼儿每天从入园到离园的各个环节,制定详尽细致、责任明确的一日活动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幼儿的一日生活为主线,强化教师每个环节中的常规管理意识,从规范一日管理常规入手,将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管理的精细化。
  (三) 坚持科学保教,提高办园质量
  一要严格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科学组织生活活动、运动、学习活动、游戏等一日活动各环节。关注幼儿良好习惯的养成、生活经验的积累、情感的丰富以及思维发展,着眼于培养幼儿终身学习的基础与动力,使幼儿成为健康活泼、好奇好问、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二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数量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儿童读物和室内外设备设施,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有利于其学习和探索的教育环境。三要深入开展幼小衔接工作。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关注幼儿终身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改变以往“幼小衔接”过度注重知识衔接的传统观念,针对幼儿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重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立生活能力、健康的行为习惯和心理,为幼儿适应小学教育奠定心理和行为基础。四要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引领和研培。定期开展学前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结合园本培训与研究,不断更新教学模式和方法,及时解决教师保教工作中的困惑。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研活动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五要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家园相互配合,同步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舆论引导,建立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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