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的通知
(冀政办函〔2012〕11号 2012年2月6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按照《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双重任务,解放思想,勇于实践,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各领域改革,争取在国有企业、财政金融、社会事业、行政管理以及统筹城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发展的和谐性,充分体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2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坚持围绕“四个一”战略重点。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强力推进“一圈一带一区一批”建设,促进部分地区率先发展。
4坚持开拓创新。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观念,在社会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克服思想束缚和现实障碍,把改革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5坚持统筹推进。把握好改革的重点和优先顺序,在推进经济领域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领域改革,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6坚持循序渐进。正确处理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系,把握改革的时机和节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三)主要目标。
1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形成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制度体系。
2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领域集中,拓展各类所有制主体公平准入的市场范围,市场主体自主创新和竞争能力大幅提高。
3建立城乡统筹的机制体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健全。
5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