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政法〔2012〕9号)
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省直管试点县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现将《2012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府法制舆论氛围。
二、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三、宣传要点
(一)围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已实施或即将实施的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
(二)为配合全省行政机关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确定某一月份,广覆盖、多层次、集中性地开展“服务型执法宣传月”活动;
(三)下半年举办一次全省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主要内容的现场知识竞赛(竞赛通知另发);
(四)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宣传队伍素质,今年将对全省政府法制宣传通讯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2010-2015年规划》,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加快应用系统的研发工作,不断提升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信息化水平;
(六)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做好有关其他政府法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