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豫政办〔2010〕129号)要求,加强对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确保2012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顺利完成,我厅开发了“河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2011年多数城市信息报送情况较好,如平顶山、周口、洛阳、南阳、驻马店等市有专人负责,能够及时、全面地上报项目建设信息情况,但仍有部分城市存在误报、漏报、不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相关数据等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和“三改两整治一加强”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信息报告制度,是加强对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确保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建设目标落实的要求;是研究分析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运行形势的需要;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落实责任的具体依据;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方针提供数据支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工作。
二、项目分类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为:市政(含道路、桥梁、河道整治、排水设施、公交场站港湾、照明、轨道交通)、环卫(含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环卫设施)、供热(含热源厂建设、供热管网)、供水(含水厂、供水管网、水质监测站)、污水(含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再生水厂、污泥处置)、燃气(含燃气场站、燃气管网)、园林绿化、数字化城管等类别。凡在2012年新建、改建、续建项目均属于填报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同时要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