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的建设,聚集知识产权服务专业资源。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入园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以享受与创新企业同等的房租优惠。
(四)发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立足中关村、服务北京、辐射全国的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网络。在中关村率先形成以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为目的的配套服务体系,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核心的集成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及以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为特色的综合服务体系。
三、培育和发展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一)积极培育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支持其做大做强,实现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二)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鼓励项目管理单位针对政府投入的重大科技项目采购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积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鼓励、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合并、重组,扩大规模,拓展业务范围,形成知名品牌,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考评体系,对知识产权代理、技术及版权交易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四)积极推动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国际化进程。通过定期组织业务论坛、境外学习等活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其先进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推动本市优质机构的服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创造条件,支持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机构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在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战略咨询、融资孵化等服务领域,支持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本市开展业务。
四、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体系,集成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鼓励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针对不同的产业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与联合,形成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网络。充分依托全市大学科技园、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各专业孵化器组织,在同一行业企业相对集中、有较强服务需求的地区,聚集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逐步建立专业服务特色明显的区域服务网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本市重点企业的联系,通过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够及时掌握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