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京政发[2011]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实现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推动首都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将首都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优势,现就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作用,支持先行先试,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创新,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立足北京与辐射全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积极作用,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规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
二、大力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一)培育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转化平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关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提高园区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能力。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共享工程,积极探索政府与创新主体联合研发投资、共享知识产权的新模式。探索设立多层次、多领域的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支持先行先试,吸引产业资本、风险投资采取多种商业创新模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
(二)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行业组织、产业联盟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培育企业合理利用政府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的意识,不断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依托专业服务资源,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机制,为园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争端提供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