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
宪法和
宪法相关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理解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使
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二)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意识教育。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城乡居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意识教育。健全并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政府涉企主管部门要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观念。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引导城乡居民依法参与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
(三)加强法制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把法制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天府新区、“北改”工程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发挥公共活动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社区等,使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依托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开办法制栏目、专栏(版),探索通过网络社区、微博平台、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加强普法网建设,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在向市民提供“菜单式”服务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文化团体要加强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重大节假日和法律颁布纪念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