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城乡群众共享优质均衡法律服务
(一)培育壮大现代法律服务业。努力培育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和品牌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精通涉外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医疗、教育、海外并购重组、反倾销、反垄断、金融衍生品等领域的业务,推动我市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在中西部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法律服务供需衔接。健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法律服务行业的信息化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拓展和提升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向社会集成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的综合功能体,区(市)县建立标准化法律服务大厅,健全乡镇(街道)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制度,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开设“法律服务民生直通车”,逐步建成以市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区(市)县法律服务大厅为主体,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为触角,法律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纽带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使城乡群众共享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加强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服务。加大对基层的法律服务投入,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公民更多地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表达诉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尽快建立在村(社区)专职从事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全面落实《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确保困难群众有条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鼓励并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开展法律服务促发展惠民生。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队,为政府重大改革和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采取鼓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律师联系企业和产业功能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工作者等进村入户,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化解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
四、建设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