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意见
(成府发〔2012〕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法治是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环境是新时期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指标。积极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树立城市法治文明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法治成都建设,积极创建首批全国法治城市,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普法办〔2008〕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成委发〔2012〕1号)精神,现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形势下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法治成都建设与文化强市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全市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中西部地区“法治环境最佳、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的法治成都,社会活力充分激发,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公民的主体感、责任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成都法治文明形象显著提升。
  --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公共安全体系有效运转,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维护。
  --法律服务中西部领先。加大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培育服务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法律服务业,建成在中西部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市场和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人均法律服务资源拥有量接近沿海发达地区水平,城乡居民享有优质均衡的法律服务。
  --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打造一批综合型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平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传播,全市公民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风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