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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7.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定。加快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步伐,制定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将知识产权工程师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序列。将知识产权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发展。

  38.建设知识产权教育基地。推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支持高校开展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库,开展知识产权师资培训。

  39.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通过举办培训班、委托高校开展学历和在职教育、出国培训等途径,为企事业单位培养知识产权实用型管理人才和专家型高级人才,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培养大批优秀的行政管理、执法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100期(次)、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

  十、提升机关管理能力和水平

  4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作为经常性、制度化的工作来抓,推动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为契机,组织一系列有水平、上质量,促进党建工作发展的教育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加强组织发展。推进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开展机关作风提升年活动,强化行政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建立各项重点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做好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机关和谐稳定。

  42.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落实机关内部培训制度,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设立知识产权研究计划,支持局机关和高校、院所、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研究,鼓励结合实际开展知识产权调研活动,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动首届天津市知识产权优秀研究(调研)成果评选,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学术氛围。鼓励机关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积极争取国家和我市软科学项目、调研课题,开展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研究。继续开展机关和直属机构调研报告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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