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
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贯彻实施
行政强制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
行政强制法施行的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是继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公布施行,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
行政强制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
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切实抓好
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行政强制法确立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式、行政强制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对行政强制作了系统规范和全面调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
行政强制法,深刻领会该法的精神,准确把握该法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对本乡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将
行政强制法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和持证上岗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
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行政执法中自觉贯彻执行。县司法局要将
行政强制法列入普法工作计划。要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行政强制法,让人民群众了解
行政强制法,切实增强监督行政强制权力运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