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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的通知

  优先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行总里程达到660公里。大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0%。(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牵头)
  保障水资源供应安全,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2014年具备消纳10亿立方米南水北调来水条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再生水生产能力超过10亿立方米。提升城乡供水能力,中心城高峰供水安全保障系数1.25。(市南水北调办、市水务局牵头)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质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80%以上。全市总供热能力8.5亿平方米。天然气年接收能力200亿立方米。全市煤炭消费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实现交互式高清电视传输覆盖全市70%以上家庭。(市广电局牵头)
  完成6800公里老旧管线更新改造任务。(市市政市容委牵头)
  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增长率逐年降低,到2015年基本实现零增长。落实垃圾处理区县政府属地责任,形成责任、权利和利益明确的垃圾收集处理管理体制。集中建设08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填埋比例达到4:3:3。(市市政市容委牵头)
  全面完成城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和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市水务局牵头)
  大幅度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完成6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2000家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
  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经济分工,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100家,“双自主”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10%以上。(市商务委牵头)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614平方公里以内。(市国土局牵头)
  (三)重大工程和项目。对《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效益,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及资金平衡方案,作为审核项目、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1.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程。
  打造“两城两带”,基本形成国家创新中心的新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围绕城市应急、交通管理、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等关键问题,实施100个以上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实现10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双百工程”)。(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和海淀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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