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行总里程达到660公里。大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0%。(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牵头)
保障水资源供应安全,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2014年具备消纳10亿立方米南水北调来水条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再生水生产能力超过10亿立方米。提升城乡供水能力,中心城高峰供水安全保障系数1.25。(市南水北调办、市水务局牵头)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质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80%以上。全市总供热能力8.5亿平方米。天然气年接收能力200亿立方米。全市煤炭消费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实现交互式高清电视传输覆盖全市70%以上家庭。(市广电局牵头)
完成6800公里老旧管线更新改造任务。(市市政市容委牵头)
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增长率逐年降低,到2015年基本实现零增长。落实垃圾处理区县政府属地责任,形成责任、权利和利益明确的垃圾收集处理管理体制。集中建设08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填埋比例达到4:3:3。(市市政市容委牵头)
全面完成城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和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市水务局牵头)
大幅度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完成6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2000家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
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经济分工,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100家,“双自主”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10%以上。(市商务委牵头)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614平方公里以内。(市国土局牵头)
(三)重大工程和项目。对
《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效益,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及资金平衡方案,作为审核项目、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1.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程。
打造“两城两带”,基本形成国家创新中心的新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围绕城市应急、交通管理、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等关键问题,实施100个以上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实现10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双百工程”)。(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和海淀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