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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的通知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市市政市容委牵头)
  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7%。(市园林绿化局牵头)
  耕地保有量2205平方公里。(市国土局牵头)
  将上述14项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区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对于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立相应公报制度,并将其纳入各区县、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绩效办、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重点任务。
  五年统筹5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着力推进中关村核心区建设,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推进“1+6”政策落实。新增高科技企业上市公司100家以上,在资本市场形成更具影响力的“中关村板块”。(中关村管委会负责)
  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推进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市金融局牵头)
  引导投资向郊区转移,全社会投资中郊区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提升高端产业功能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增加值占全市经济比重力争达到5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培养高端产业新区。适应城市产业功能拓展、提升和优化配置要求,积极推动四个新培育的高端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和支持政策的制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旧城整体保护。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旧
  城保护。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机制创新,探索多种有效保护方式。(市文物局牵头)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严格控制旧城区新建住宅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大型公建项目,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严格禁止疏解搬迁区域的人口再聚集。(市规划委牵头)
  加快推进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市农委牵头)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对接、城市管理向农村延伸拓展、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向农村延伸覆盖、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发展。(市农委牵头)全面实现广大市民住有所居,建设、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100万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
  加强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和投入,新建和改扩建600所幼儿园。(市教委负责)加快公共养老机构建设,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市民政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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