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活跃专利交易市场。探索与完善专利流转储备中心运营模式,实现专利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天津)展示交易中心平台作用,用好“中国专利周”品牌,鼓励各种形式的专利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高校和行业技术中心建立流转转化平台,促进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发明专利向企业转移。到2015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利市场体系,建设专利流转储备中心等专利交易服务机构20个,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登记额超过15亿元。
15.推进企业专利权许可。鼓励和引导企业间专利权交叉许可,加速专利技术流通,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加强专利实施许可风险管理,发布《专利许可合同(样本)》,指导企业做好合同登记备案。引导企业加强专利资源整合,开展专利贸易,实现专利财富价值。到2015年,企业专利许可贸易收益大幅度提高。
16.扩大专利投融资规模。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城市试点工作,落实《天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制定集补贴、担保、贴息、奖励于一体的促进政策。加快推进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建设和运营。促进银行增加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信贷投入,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专利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探索专利保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方式。发布专利资产评估指引,引导评估机构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投融资,促进专利股权化、期权化,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到2015年,基本形成专利投融资体系,专利权投融资总额超过10亿元。
(四)实施专利保护排雷工程
进一步加强专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开展专利保护协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提高专利维权援助能力。开展企业专利“排雷”行动,提高创新主体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到2015年,实现专利保护由专利行政执法向专利综合保护转变,侵权行为明显降低,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17.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开展“雷雨”、“天网”专项行动,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发布《专利行政执法规程》,建立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到2015年,形成专利保护多形式常态化,年结案率达85%以上。
18.深化专利保护协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杜绝以罚代刑,协助完善滨海新区“三审合一”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开展商业企业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强化统一、协调、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环渤海地区、京津沪渝等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区域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工作,防止地方保护现象的发生。到2015年,专利保护协作各项机制基本健全,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19.加强专利维权援助。完善12330及网上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扩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完善专利保护机制,提高维权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开展专利保护工作,提高专利保护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维权。建立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针对国际交流和国际贸易中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维权援助,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和防御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维权援助体系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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