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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提高人口健康服务能力,增强城乡人口综合素质。
  提升优生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大力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与预防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促进市民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传播。坚持把出生缺陷干预和优生健康服务工作作为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工程来抓。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机制,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宣传,使中心城区市民知晓率达90%,其他区(市)县市民知晓率达80%。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加强孕前风险评估、识别高危人群,开展孕前优生咨询指导,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加强对未婚人群、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目标。
  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为育婴(儿)家庭提供科学养育和母婴保健咨询、培训、宣传等公共服务。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重视特殊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强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人口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升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全力推进以全民健身为主线的“运动成都”健身活动,引导市民及家庭常年参与体育锻炼。到“十二五”期末参与体育锻炼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公民道德素质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养。
  3.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提高人口保障水平。
  实施家庭幸福工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体系,制定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综合政策与保障性措施,构建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家庭致富及养老保障等家庭发展福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奖励及扶助政策,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免费技术服务城乡全覆盖,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奖励及扶助标准。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教育、就业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普惠政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加大对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家庭、受灾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地方性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家庭“就业关爱工程”,开展“一帮一”扶持活动,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缓解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居住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统筹城乡人口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动力人口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优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深入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形成就业和失业调控、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的长效机制,统筹解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劳动力人口稳定就业质量。破解“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逐步消除就业结构性矛盾,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实效。加快推进和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区域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推进城乡人口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险待遇差异。加快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和优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巩固和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使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体系与统筹城乡发展相协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实施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落实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责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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