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规〔2011〕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机构,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全省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全省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为我省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激发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规划和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水平,经研究,拟对在2011年城乡规划工作和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

  2. 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省内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3.全省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省辖市、县(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相关领导机构。

  4.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省辖市、县(市)和省直从事规划管理、编制的工作人员。

  5.全省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省辖市、县(市)从事城中村(旧城区)改造组织或实施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履行《城乡规划法》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到位,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健全、规范,能够保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平、公正、有序;

  2.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力度大,编制水平显著提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

  3.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制度,没有违规、越权审批,违反程序调整城乡规划的行为;积极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各类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严格执行规划编制管理规定,无违反规划编制市场管理现象发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