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幼儿园建设,城乡幼儿园均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以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发展村级幼儿园。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入园问题。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服务。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幼儿园。鼓励社会资金捐赠,统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严格执行办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督导评价。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见附件)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学校,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对农村初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相关政策,遏制“择校热”。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启动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代化标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标准统一、师资配置标准统一、生均经费标准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城乡教学质量标准统一。
(见附件)
3.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力度。坚持优质发展,树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观,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建立普通高中质量评估体系,编制学科学业评价标准,建立较为完善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监测评价体系。
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学习需求。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建成一批以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技、外语、国防、心理健康教育等为特色的学校。
(见附件)
(二)职业教育高标准领先发展。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抓住天府新区建设机遇,围绕交通先行、产业倍增、立城优城、三圈一体、全域开放的“五大兴市战略”,打造服务现代都市农业、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的龙头职业院校。努力使成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成都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并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与国际接轨并实现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和协调发展。
2.改革人才培养和评价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学校企业一体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师师傅一体化、学生员工一体化”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协作机制,成立中等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专业建设、教学指导、督查评估、人才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中高职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成都市和四川省共建在蓉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增加示范性高职在蓉自主招生比例。推进“3+2”、“2+3”、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合作模式。
(见附件)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例标准。在总体教师编制中空编30%-40%,用于外聘企业中高级技师、中高级管理人员到校兼职授课。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单独评审制度。将教师实践技能要求提升到高级工和技师水平。允许学校用本校(院)教职工编制按需自主公开招聘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