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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河南省精细化管理优秀(先进)城市的决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河南省精细化管理优秀(先进)城市的决定
(豫建〔2011〕20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1年11月,我厅组织专家组依据《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试点县(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授予新乡市、济源市、漯河市、信阳市、许昌市等五城市“河南省精细化管理优秀城市”称号,授予洛阳市、安阳市、永城市、汝州市等四城市“河南省精细化管理先进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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