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县城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相结合的方法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全省大中城市至少有1处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城市每个社区至少要有1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每个乡镇要有1处至2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并针对老年人活动的特殊性,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活动设备设施。开辟和增加室外老年活动场所,健身场所、健身设施基本覆盖城乡社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50%。
3.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文化和体育活动要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县以上建立定期举办老年文艺会演、老年体育运动会、老年书画展等老年文体活动制度。各市、县每年都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报道面,丰富宣传形式,有条件的应积极办好老年专题节目和栏目。各级文化部门、文联要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新闻出版单位要多出版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
(六)加强和创新老年人社会管理。
1.推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加强村(居)委会和党支部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老年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设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设立老年协会的村达到80%以上。
2.加强对老年人力资源的管理。建立老年人才档案和信息库,实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化、有序化、合理化。开发和培育老年人才市场,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才参与社会的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老年人才信息服务中心,社区要建立和发展健康老年人志愿者队伍。
3.关心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老年人思想实际,积极探索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式、新途径。发挥基层党支部、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作用,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时事政治学习,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
4.建立新型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家庭、社区、单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形势发展和老年群体出现的新特点,探索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新形式。
5.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型老年人才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公民道德建设、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社区文化活动、老年组织等社会事务和社区工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鼓励和支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自助和互助活动,努力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进一步组织开展“银龄行动”,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规模,拓宽领域,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