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城市人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着力健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人口工作网络,强化全方位服务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人口计生人员、民政助理、公安派出所所长、辖区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人口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的社区群众人口工作网络。在居民区实行楼院长或中心户长负责制,对临时租住对象实行“以房管人”的房东配合联动制,对新建公寓小区实行经业主委员会审议的物业责任约定制,对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实行包保责任制。构建街道、社区和社区单元小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服务网络,实行社区“定人、定位、定责、定时”的“网格化”无缝隙管理,加强因企业转制、房屋拆迁、婚嫁而出现的流动人口跟踪服务。
整合社会资源,倡导岗位兼容,推行人口工作的全员负责制。将社区人口工作纳入建设百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招聘千名专职社工和定向培养万名职业化社区服务人才的“百千万工程”。城市街道办事处在编制内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人口工作人员,各地应将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助理员纳入公益岗位开发范围。按照中央规定的投入增长幅度保障和加大对人口领域公益事业投入,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高于当地社会最低工资的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包括从事社区人口工作等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报酬,建立工资报酬的动态增长机制,到“十二五”期末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解决。以项目拨款、政府采购、以奖代投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城市社区人口工作设施问题。动员辖区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为人口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七、实现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解决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卫生、人口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卫生等部门负责做好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工作;卫生、人口计生、司法等部门负责做好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人社、工商、住建等部门负责做好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城市人口计生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工作;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负责做好城市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民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城市社区助老服务工作,确保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促进家庭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协助做好城市人口工作;计划生育协会要做好“幸福工程”和独生子女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学校要积极做好青少年健康人格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军队、武警系统要通过军民共建做好营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