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研究,解决难题。针对制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土地、规划、建设、消防、财政补贴等方面问题,各单位分别进行专题研究,尽早解决。专题研究的情况以及需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于2012年1月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城乡规划局、公安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供电局、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2年3月前)。
(二)试点推广阶段(2012年3月-2012年9月)。
1、确定试点,制作样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电梯加装项目作为试点,提供跟踪服务和指导,协调解决加装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加装的办法,倾听和吸纳群众的意见、经验和智慧,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作一套供群众参考的加装电梯申报资料样板。主要内容包括:
(1)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如何筹备;
(2)加装电梯费用分配方案;
(3)如何通过协商,促使业主支持电梯加装;
(4)如何筹措加装电梯资金;
(5)加装电梯的申报程序及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6)电梯日常维护管理。
(责任单位: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协办,完成时限:2012年6月前)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参照广州等城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韶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报市法制局审核(责任单位: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局、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6月前)。
3、成立机构,调查摸底。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分别成立各自单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辖区范围)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工作,对相关物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旧楼位置、数量、建设年代、居住业主结构、房改情况、业主加装意愿等,初步摸清具备电梯加装条件的住宅情况,报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计(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2年9月前)。
(三)分步实施阶段(2012年9月-2015年12月)。
根据初步调查摸底情况,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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