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城管、街道办:要将住宅通邮设施(信报箱)建设列入创建文明小区考核验收内容,凡通邮设施不全,群众用邮不便的小区,不得评为文明住宅小区。
公安部门:根据住宅开发、建设单位的申请,及时审定门牌号楼,核发统一的号码牌。
民政部门:属地民政局要深入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信报箱的设置、数量和服务情况,根据社区居委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向市信报箱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意见,更好地发挥信报箱便民、利民服务的作用。
社区居委会:教育、引导居民群众爱护信报箱设施,发现信报箱设施损坏,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报告,以便通知邮政部门进行维修。
邮政部门:负责信报箱的监制,保证通邮设施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参与住宅工程整体验收,具体负责信报箱建设专项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楼房,按住宅小区属地加盖县以上邮政局公章,做到“人进邮通”。对信报箱验收不合格的楼房,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住宅工程整体验收备案表中不加盖邮政局信报箱专项验收公章(或信报箱专项验收合格证)。对无规划、无证开发建设的小楼盘,邮政局一概不办理通邮。
三、做好城镇住宅小区信报箱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工作
(一)对新建住宅小区信报箱纳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规划、住建、设计、审查、监管等单位应严格执行《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住建部第829号公告)关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应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应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和《
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48号)关于“新建城镇居民住宅楼应当在地面层便于投递的位置设置与用户数相应的信报箱。信报箱建设应当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其制作和安装费用纳入建设总体预算。信报箱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居民住宅楼信报箱的设置纳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验收文件纳入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分户验收中认定未设置或者未按标准设置信报箱的,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等有关规定。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