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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二)特色旅游名镇和乡村旅游名村建设(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生态山水名镇和自然生态名村建设(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四)结合已开展的中心镇建设,推进特色工农业名镇、商贸中心名镇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示范村及农业特色产业名村建设(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六)农田水利名镇名村建设(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建设和社会管理名村建设(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民居风貌名村建设(市城乡规划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关于保障措施的工作

  (一)加强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对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特色培育扶持力度。开辟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绿色通道”,制订适合我市实际的用地政策,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和手续(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奖补办法,加强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名镇名村示范村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运行(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按照省有关建设和验收要求进行认定考核(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推介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挂钩联系点安排

  市发展和改革局:南雄市珠玑镇

  市旅游局:乳源瑶族自治县必背镇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仁化县石塘镇

  市林业局:始兴县深渡水乡

  市农业局:翁源县江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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