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握进度,按时上报。请各市于2月8日下班前将确定的全省粮食等生产先进县推荐工作报告、粮食等生产先进县推荐审批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一式5份,加盖所在县人民政府、地级市人民政府公章后准时送达省农业厅。推荐工作报告以地级以上市政府文件上报。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四、表彰奖励办法
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省财政对受表彰的全省粮食、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生产先进县给予资金奖励。同时,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出表彰奖励通报和颁发奖牌,并在2012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表彰。
联系单位: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10500)
联 系 人:蔡立、刘清明
电 话:020-37288276、37288269
传 真:020-37288273
电子邮箱:agrizzyc@126.com
附件:1.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名单
2.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推荐审批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2年2月4日
附件1:
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谢悦新 省农业厅厅长、省委农办主任
副组长:蔡汉雄 省农业厅副厅长
危金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良尧 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彭启鹏 省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梁友强 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罗道栩 省农业厅畜牧处处长
施映民 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陈 文 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处长
李珠桥 省统计局农村处处长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
附件2:
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单位
推荐审批表
申 报 县 名 称
申 报 类 型
所在地级市
填报日期:2012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此表是推荐全省粮食、蔬菜、水果、生猪、水产生产先进单位用表。
一、此表用黑色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