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农电[2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视“三农”工作,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省委、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县进行表彰奖励。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表彰奖励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全省近年来粮食、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生产贡献突出的生产大县。
(二)表彰奖励名额:全省粮食、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生产先进县各3个,共15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粮食生产先进县
1.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措施;
2.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大,农技推广体系健全,科技服务水平高,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3.粮食产量超过20万吨的县(市);
4.近三年连续增产、2011年增产幅度超过3%的县(市)。
5.粮食商品率相对较高。
(二)蔬菜生产先进县
1.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措施;
2.对农业和蔬菜生产支持力度大,农技推广体系健全,科技服务水平高,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3.蔬菜产量超过50万吨的县(市);
4.生产水平高,2011年平均单产1500公斤以上;
5.2011年增产幅度超过3%的县(市);
(三)水果生产先进县
1.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措施;
2.对农业和水果生产支持力度大,农技推广体系健全,科技服务水平高,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3.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以上;
4.水果总产量超过20万吨,2011年产量增幅超过3%的县(市);
5.生产水平高,柑橘、香蕉、荔枝、龙眼、菠萝等大宗水果的单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四)生猪生产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