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广东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的通报
(粤府办﹝20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稳定市场价格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控制物价上涨压力大、种养成本持续攀升的情况下,克服了低温干旱、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保持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态势。全省各地涌现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水平高、贡献突出的粮食、蔬菜、水果、生猪和水产品生产大县(市、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五华县等3个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增城市等3个蔬菜生产先进县(市、区)、梅县等3个水果生产先进县(市)、阳春等3个生猪生产先进县(市)、遂溪县等3个水产品生产先进县予以通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每个受表彰县(市、区)400万元。
受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全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广东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先进县名单
一、广东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