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09年浦东新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民政科(社区办)、综治办、派出所、城管执法分队:
现将《2009年浦东新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2009年浦东新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新区综治办《关于印发〈2009年浦东新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沪浦综治〔2009〕10号)的要求,按照上海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平安建设“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09〕20号)的精神,为深入推进新区平安建设,进一步解决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新区落实“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迎世博城市管理“美好环境、美好生活”的战略构想,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民政指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坚持积极救助、依法行政,通过开展民政、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动救助、救助管理进社区、严厉打击流浪乞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开展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依法行政,落实部门职责。要认真贯彻国务院《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做好本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职责,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