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和进城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问题,是在城镇化加速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教育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要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接纳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资助和帮助,确保留守儿童得到更多的关爱。
(四)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各级各类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除城市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收全部学习费用,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工作,用两年时间,为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中等专业学校、师范学校、技工学校在内的全部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免除学费。进一步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工作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保障每一名大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三、实施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培养工程,建设高素质的校长、教师队伍
校长是引领学校发展的行动者,教师是推进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能否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教师队伍,是我市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不断提高校长、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校长、教师自身的发展带动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改革完善校长管理办法,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1. 改革校长管理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度,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大力推行校长聘任制度,实现校长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制定校长专业标准,并按照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全面加强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管理。
2. 建立校长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长的培训体系,加强对校长的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使每个校长在任职前和任职中都能够接受足够的专业训练,在工作中能够获得持续的专业发展。各县市区要在培训经费等方面予以切实保障,保证校长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完善校长考核制度。校长每届聘期为四年,任期届满,重新进行选聘。可以连聘,但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校长工作绩效考核一次,四年任期届满综合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