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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信息系统并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问题处理。对于到2012年6月30日仍没有采集指纹或寄回《验证协查表》的离退休人员,各级经办机构和参保企业要查清原因,分别做出处理。对指纹采集工作量大且没有按时完成的,由经办机构或参保单位提出申请,适当延期;其他逾期的,按公告要求暂停养老金发放,后经核实仍具备领取资格的,恢复并补发其养老金。对资格认证时发现的实际信息和数据库信息不符的,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及时更改,其他关键信息由养老金发放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更改。

  六、总结表彰

  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和资格认证工作期间,我局将根据各地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此次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表彰,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地要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指纹采集和资格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如有重大问题应向省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1、《河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登记表》

  2、《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协查表》

  稽核处联系人:郭广利联系电话:0371-65622579

  信息处联系人:张廷进联系电话:0371-65622589

  离退休处联系人:袁雪芝联系电话:0371-65622528

  附件1:
  河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登记表

养老金发放经办机构

 

 

照片

个人编号

 

性别

 

姓名

 

人员类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健康状况

1、健康 2、有病 3、重病 4、死亡 5、其他

请对照以上情况打“√”,并做相关说明:

 

联系人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详细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参保人员或属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采集点(经办机构或省直参保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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