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河南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决定
(豫工商[2011]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各单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1987年《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发扬爱国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精神,为“四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活跃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劳动就业、构建和谐社会、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了可贵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诚信、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和先进人物,树立了河南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强化“重操守、讲诚信”意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激发他们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掀起新一轮大发展,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宏大征程中实现新跨越,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决定授予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私营企业“河南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荣誉称号,张培明等100名个体工商户“河南省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人物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带动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积极回报党和政府,服务社会和人民,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要以受表彰的河南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
个体工商户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着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